各二级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将在全市开展第十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学校党委要求全校积极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把握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以“城教融合谋发展,需求导向促改革”为主题,表彰热爱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的市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广大市民在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提升全体市民整体素养,发挥“互联网+”效应,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人人学习、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人才榜样。
二、评选范围
北京市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教师、学生均可)。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二)爱岗敬业、勤于学习、努力钻研业务,把学习、工作、创新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面向新时代、新特征、新需求,主动作为。学以致用,成效明显,特别是在促进就业、创业、创新和创造等方面成效显著。
(四)城教融合谋发展,需求导向促改革,并在相关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
(五)践行终身学习理念,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学习计划,坚持持续学习,具有较强的个人学习能力,善于处理工作、学习和生活之间的矛盾。
(六)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性学习活动,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群众公认度较高。
四、申报流程
(一)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推荐教师或学生参与评选,于5月20日前完成自评推荐工作,并通过网上系统评审提交,系统过期将不能登录。系统网址http://xxzx.ichzh.com/
(二)6月7日前,学校将成立由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校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提交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上报推荐至市学习办。
(三)6月10-25日,市学习办组织专家组完成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初审和复审工作。
五、在线报名有关要求
(一)申报个人于5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 http://xxzx.ichzh.com/ 进行注册,并通过系统进行在线报名。
(二)各二级单位登录系统,对所在单位个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用户名见《附件一》,用户初始密码为用户名后面加上2019。
(三)组织选择:在线报名需要进行组织选择,选择的组织单位为“高校”。
(四)个人先进事迹要突出以学习为主要内容,2000字以内。
(五)一寸白底彩色个人照片1张(电子版)。大小不超过2M,格式:jpg,png。
(六)申报个人须准备5分钟以内视频资料,手机或专用设备拍摄视频均可,声音、画面等要清晰,能够完整反映申报个人的基本情况。大小不超过50M,格式:mp4,编码:AVC(H264)。
联系人:左芳舟
电话:88803526
附件一:各二级单位网络报名用户名.docx
党委宣传部
2019年4月24日